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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簡介出埃及記是聖經的第二卷經書,是創世記的延續;創世記是記載人類的失敗和罪惡,可是也得 神的憐恤和救恩。 神的救恩就是 神的救贖計劃;出埃及記就是講到 神的救贖最詳細和最具體的一卷經書。 神的救贖是有其特點的;它必須是: (1) 出於神(出 3:9)「現在以色列人的哀聲達到我耳中,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欺壓他們。」 (2) 藉著一個器皿—摩西 (出 3:10)「故此我要打發你去見法老,使你可以將我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。」 (3) 藉著血—(出12:13)「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,我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,我擊打埃及地頭生的時候,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。」 (4) 藉著能力—(出6:6)「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:『我是耶和華,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的刑罰埃及人,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,不作他們的苦工。」(出 13:14)「日後,你的兒子問你說:『這是甚麼意思?』你就說:『耶和華用大能的手將我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。」 出埃及記這卷書的名稱為「走出」的意思。人類失敗的結果是陷在罪中,作罪的奴隸, 神的救贖就是使人類走出罪的枷鎖。 除了救贖是本卷書的中心信息外,還講到律法、會幕和祭司;因為神的子民蒙救贖以後,就應明白和遵行救贖者的旨意,向祂敬拜與祂交通,並事奉祂。 全書共四十章,曾提到兩個「十」字;一個是「十災」(出七章至十一章)、另一個是「十誡」(出廿章):十災原係對付法老王,但對基督徒來講,是對付自己的「肉體」;有管教的屬靈意義;「十誡」原係傳給 神選民的;對基督徒的靈命而言有造就自己的意思。 出埃及記大綱
出埃及記表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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